当前位置: > 教学教研 > 教学管理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要求,适应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教基二〔200911号)、《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63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实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 充分认识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验室是学校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实验工作开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对实验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学校不开或少开实验课,黑板上讲实验和背实验时有发生;不少学校偏重于验证性实验,对自主和探究性实验重视不够;部分教师实验教学的理念和方法陈旧,实验技能亟待加强;仪器配备标准与现行课程标准部分有脱节。加强实验工作是落实国家新课程标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学生实验技能、科技素质和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是新时代下教育的必然要求,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要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

    二、着力提升实验教学的能力水平

    1.开足开好各类实验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课程方案和实验教学活动目录,指导学校开足开好实验课。各学校要将实验目录公示上墙,按照实验目录开齐开足实验,并通过市装备自动化管理平台详细登记实验开设数据和实验完成效果等内容。实验室和专用教室要逐步实现面向全体学生全天开放。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操作、观察、思考时间和空间,鼓励学生主动质疑,大胆实践,交流合作。让学生经历设计实验方案、进行实验操作、分析得出结论、撰写实验报告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实验探究能力。

    2.以课题引领实验教学研究。各级学校要以课题为引领,积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及时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先进的实验教学经验和成果,注重理论研究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应用,切实发挥课题对实验教学的引领作用。各学校要开发有特色的校本实验项目和配套的教学资源,要重视数字化实验仪器和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研究,掌握现代实验教学技能。教师要通过实验教学研究,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完善教学内容,丰富实验活动,优化实验过程,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成长。

    3.实施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评价。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是推进我市初中实验教学的重要手段,我市已明确2020年开始,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改为考试科目,实验操作成绩计入投档分。各学校要切实发挥好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全面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实验操作考核的练习,探索信息化手段在实验操作考试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学生实验水平,促进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

    4.开展中小学实验评选、竞赛展评活动。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比赛、实验教学论文评选等活动是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鼓励教师探索实验教学新理念和新模式的有效办法。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组织好评选活动,优化评选标准和程序,加大实验活动比重,注意向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同时做好和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的衔接。要定期开展优秀自制教具和实验科技创新等展评活动,强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效果,丰富实验教学手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对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的学习与应用。要做好宣传工作,激发广大师生创新精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5.学科教师和实验教师的培训工作。市教育局已分三年组织全市理化生及实验员教师的全员培训,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进修院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并开展学科教师和实验教师的二次培训工作,促进学科教师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教学能力不断提高,促进实验老师对学科教学内容的了解、对实验操作技能以及对新仪器、新设备的使用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全面推进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1.科学配置各类实验室。实验室是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之一,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要坚持“够用、好用、实用”的原则,要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科学配置中小学实验室的数量、面积、仪器设备等,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加强音体美装备和场所的建设,支持探索建设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教育创客空间等现代化教育环境。

    2.确保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建立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在每年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所需的经费,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在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实验教学所需的实验仪器设备的更新、维护和教学配套消耗性材料的补充保障。各中小学校则要保障日常实验教学所需经费。

    3.加强实验教师(员)队伍建设。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实验教师(员)队伍,挑选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相应学科知识、较强操作能力的教师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实验教师队伍体系,明确其工作职责,纳入教师管理序列,在实验教师业务考核、工作量核定、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统筹考虑。按规定解决好实验教师的福利和待遇,适当增加实验教师的保健费、配齐配足劳防用品,确保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

    4.强化实验规范化管理。我局制定了《莆田市中学实验管理应用工作评估细则》(试行)(附件)(以下简称评估细则),2018年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的指导,要将实验工作作为学校整体教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各中学要根据《评估细则》做好学校实验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工作的自评工作,中心校及城区完小可以在对照小学装备配备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学习执行。各学校可以登录市教育自动化管理平台完成《评估细则》指标的对比参考和自评打分。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实验室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检查、评估、考核等制度,将实验室管理纳入学校的常规教学管理,全面推进实现实验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促进学校实验室水平不断提高。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各学校实验管理应用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5.提高实验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要继续抓好全市教育装备自动化管理平台有效应用,共享实验的信息资源。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各县区应指定专人负责装备管理自动化平台,积极应用装备自动化平台数据分析系统和动态监控系统的功能,实现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全程的管理、指导、监督、统计、分析评估,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盘点、统计和数据更新工作,建立统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逐步实现实验工作步入数字化进程。

    附件:《莆田市中学实验管理应用工作评估细则》(试行) /upload/201810/15/201810151021238534.doc

    莆田市教育局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