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及区学生(学生本人户籍归属地为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户籍在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在莆田市外就读的学生欲转入我校(市内学校学生不予转学),需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交户籍、学籍证明,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经户籍、学籍验证无误后参加考核,我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将予以优先录取,流程如下: 1.转学生先填写《转学申请表》,经相关处室领导签定意见后上交教务处,等待教务处通知户籍验证及考核。 2.按通知时间来校参加户籍、学籍验证及考核(逾期视同放弃)。 3.按通知时间来校查看编班安排,找相应班主任办理入学、住宿等手续(逾期视同放弃)。 4.入学一个月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填写《转学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 注:户籍、学籍验证所需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转学申请表》(填写完整);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 (3):该生学籍信息表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备注:其他招生文件有规定的划片区小区或政策性照顾对象可参照普及区学生流程办理。
二、非普及区学生(学生本人户籍归属地为不在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户籍不在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在莆田市外就读的学生欲转入我校(市内学校学生不予转学),需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交学籍证明,经学籍验证无误后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予以录取,流程如下: 1.转学生先填写《转学申请表》,经教务处学籍验证无误后,等待教务处通知考核。 2.按通知时间来校参加考核(逾期视同放弃),考核合格者予以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学生按通知时间来校查看编班安排,找相应班主任办理入学、住宿等手续(逾期视同放弃)。 4.入学一个月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填写《转学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 注:学籍验证所需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转学申请表》(填写完整);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 (3):该生学籍信息表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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