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及区学生(学生本人户籍归属地为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户籍在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在莆田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学生欲转入我校(市内学校学生不予转学),需填写《转学申请表》经户籍验证无误之后,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我校予以优先录取。流程如下: 1.来校填写《转学申请表》,经相关处室领导签定意见后上交教务处存档录入,等待教务处电话通知考核。 2.按教务处通知时间来校参加考核及户籍验证(逾期视同放弃)。 3.按教务处通知时间来校查看编班,找相应班主任办理入学、住宿等手续。 4.入学一个月内到教务处学籍员处上交转学材料,办理转学手续。 5.报名截止:8月10日。 二、非普及区学生(学生本人户籍归属地非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户籍不在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在莆田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学生欲转入我校(市内学校学生不予转学),需填写《转学申请表》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者方予以录取,流程如下: 1.来校填写《转学申请表》,经相关处室领导签定意见后上交教务处存档录入,等待教务处电话通知考核。 2.按教务处通知时间来校参加考核,考核只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者予以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收到录取通知的学生,按教务处通知时间来校查看编班,找相应班主任办理入学、住宿等手续(逾期视同放弃)。 4.入学一个月内到教务处学籍员处上交转学材料,办理转学手续。 5.报名截止:8月10日。 注:(1)办理转学所需材料: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需含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学籍卡)。 (2)其他招生文件有规定的划片区小区或政策性照顾对象可参照普及区学生流程办理。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