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 阳光收费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知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9号)和《关于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08]6号)《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2〕11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等文件规定,2019年秋季,本校不收取任何学杂费用。 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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