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关于 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办〔2017〕13 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力争至2018年底,全市学校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风险点,建立“一校一册”档案 学校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风险类别,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及隐患情况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见附件)管理制度。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辨识,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火灾、爆炸、中毒、坍塌、触电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并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学校“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教育系统预判。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结合学校预判情况,针对本系统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组织本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对本系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绘制区域风险分布图,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 (二)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要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学校、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安全岗位的管控责任,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教职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3.治理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三)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加强学校选址、校舍、消防、校车、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国家发布的标准或规范,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四)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治安防控、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反恐防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实现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智能化;建立完善校内风险分级防控制度,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智能化控制、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校园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智能报警,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责任分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本区域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管控工作,同时确定本区域内风险管控试点标杆学校,及时总结试点标杆学校的经验做法;学校承担和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各高校和市直各学校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并于2017年4日14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二)开展试点,制定标准规范(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1.确定试点标杆学校(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标杆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仙游县报2所,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北岸各报1所)。
2.开展试点工作(
3.制定制度规范(
4.总结制定标准(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18年7月份开始) 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学校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示范带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大力推进试点标杆学校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通过在试点标杆学校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发挥标杆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学校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各学校中,以点带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工作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理,制度(台账)建立等工作,对由于懈怠工作而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 附件:莆田市学校安全风险点登记册/upload/201804/11/201804111454072265.doc
莆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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