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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完善教育部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6】 【来源:】 【阅读:次】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完善教育部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教党函[2014]8

部内各司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4]18号)精神,研究制定了《完善教育部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459

完善教育部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持与基层单位、广大师生的密切联系,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现就教育部机关党员干部做好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完善调查研究制度。突出调研重点,超前性专题调研以研究制定教育政策法规和破解教育难题为重点;问需性走访调研以接地气、增感情、察实情、解民需为重点;指导性跟踪调研以有效推动教育政策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为重点。加强调研统筹,每年初由政法司会同相关司局研究提出若干重点调研题目报部党组审定,并明确部领导牵头调研任务和相关司局责任;各司局根据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有关调研任务;每项调研都应制订具体计划,包括调研主题、时间、地点和人员等,并实行严格报批。保证调研成效,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赴京外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应在当地安排调研,切实提高出差效益。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部领导一般不少于30天,与战线工作比较密切的司处级干部一般为50天左右。对每次调研发现的问题、听取到的意见建议,应形成简要书面材料;每项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坚持每年组织机关青年干部开展“根在基层•走进一线”调研实践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利用探亲休假等机会开展随机调研。

  二、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部领导定点联系省(区、市)教育工作制度,每位部领导定点联系2-4个省(区、市),每年结合春秋两季开学检查、综合性调研等,深入联系省份了解情况、沟通工作,及时向部党组报告联系省份教育工作重要情况。健全机关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结合分管工作领域、推进重点教育改革项目实施和教育扶贫工作,部领导及联系战线工作的司局级干部和处(室)一般确定12所学校或市县教育局作为基层联系点。加强基层联系点的统筹协调,既要注重区域、类型分布,又要防止在同一地方或学校重复设立。每年深入每个基层联系点至少1次。机关干部到基层联系点应与开展重点专题调研紧密结合,主要是调研了解基层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帮助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走进课堂听课、深入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基层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少于一年,可两年一轮换。

  三、完善干部基层挂职制度。坚持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重点选派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处级及以下干部。认真落实机关干部到西藏、新疆、青海等艰苦边远地区援派挂职任务,一般为3年;选派机关干部到教育部定点支援地区、教育改革试验区基层挂职,对等交流机关干部到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和地方双向挂职锻炼,一般为1年;选派机关青年干部到驻外岗位锻炼,一般为2年;选派新录用公务员到信访等部门挂职锻炼,一般为6个月,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参加巡视、专项督导督查等工作。到基层单位挂职的干部要自觉深入一线、深入师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工作、学习、生活和锻炼成长在基层。

  四、完善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来访反映事项的统筹研究,对集中反映的涉及教育政策的突出问题,应及时研究统一答复口径并抓紧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办公厅根据来访事项统筹安排接访人员,相关司局要按照办公厅安排及时派人出面受理来访,并建立干部接访工作台帐和跟踪督办机制。接访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接访的质量和效率。如遇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在依法规范和处置的同时,随时确定有关领导或相关司局出面接访、化解矛盾。原则上部领导每人每年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2次;相关司局每年安排司局级干部接访不少于4次。部领导及司局级领导干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及群众通过网上信箱、热线电话、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反映的诉求。

  五、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谈心制度。建立与基层干部群众谈心制度,部领导及司处级干部在日常工作或到基层调研时要与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健全与机关干部谈心制度,部领导及司局级干部除按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规定的谈话人员范围开展谈心外,还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与部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开展谈心活动。各司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分管处(室)、所属支部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

  六、完善征集群众意见制度。坚持重大教育政策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前,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听证会、座谈会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24小时集中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对受理的监督举报,责任司局要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积极利用教育部微信、微博等平台逐步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坚持定期开展学校师生和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师生和干部职工的呼声与建议。坚持每年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和教育行风评议,认真听取教育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评议意见,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和教育行风转变。

  七、加强成果运用与考评检查。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论证方案和政策建议;对基层反映的有关问题特别是迫切需要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导帮助、推动解决。年初,在机关内网公布重点调研任务计划。部领导对牵头的调研任务,应与调研组人员共同分析调研情况,亲自审改调研报告;联系战线的司处级干部每年至少亲自撰写1篇专题调研报告或基层联系点综合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真实、准确反映基层情况,有数据、有情况、有典型、有分析,提出创新性的意见建议,有关调研报告完成后在机关内网及时公布,每年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报告。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档案,年底以适当方式在机关通报落实执行情况。把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作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在考评中,重点考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成效。

  八、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推广。部领导要率先示范,带头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机关各司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带领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深入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在深入基层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公厅、人事司、机关党委、监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向部党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在密切联系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和有益经验,形成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师生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