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管理,经2017年2月17日学校行政会研究,拟采购一批食堂大屏拼接数字显示系统,依法依规制定采购招标信息,在莆田市教育网(http://www.ptjy.gov.cn/xxgk/gggs/)、莆田市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ptfls.com/xwgk/)、校务公开栏发布招标公告,并在莆田市外国语学校校内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莆田市外国语学校食堂大屏拼接数字显示系统采购 二、工程最高限价价:壹拾捌万柒仟壹佰陆元(¥187160.00元) 三、工期:10日历天 四、施工地点:莆田市外国语学校校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条件或提供资格等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等证明文件不接受谈判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等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六、时间安排: 公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7年2月27日; 公开招标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9日上午9:4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9:40整,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9:40整;地点为莆田市外国语学校2号楼3层304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整。随招标文件一同上交。未中标的单位投标完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工程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工程最高限价为187160.00 元(人民币),采用低价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九、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的工程款的95%,其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0天内付清。 十、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报名地点:莆田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室 十二、联系人:吴先生 十三、联系电话:137 06091675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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